李卫博士:
显然,你提出的质疑,更为直接的并不是针对你最初提出的“位移电流”命题,而是难以接受为什么要把“Faraday定律”习惯性表述中的符号颠倒过来的问题。
可以相信,要把这样一个长期来视作理所当然的习惯认识颠倒过来,一定不会那么简单和容易,需要经过真正符合于逻辑的反复推敲和思考。当然,你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,相信你可能在思考中遇到了一些麻烦。
为此,我想指出以下几点
(1)首先,必须重复指出,所论问题绝不涉及对你所说“经验事实”的任何否定;
(2)整个问题的关键在于:如何对物理概念的“逻辑主体”,一个在以往讨论中往往会被人们忽略了的“逻辑前提”作出准确认定,进而,再考虑如何构造隶属于“同一逻辑主体”的形式表述;
(3)应该说,在我的《电磁场理论形式逻辑》一书中相应作了较为完整的论述,原则上无需对以上系统论述再作补充;
(4)建议你能否先逐字逐句地认真读一读我的整个论述过程,只有做到此,才可能逻辑地领会其中希望表达一种较为完整的思想。我想,一旦真正做到这一点,不至于出现太多逻辑上的理解困惑;
(5)此外,我仍然建议你需要从“数学物理模型”的整体作一些相关的补充思考。这样,针对两个看似不同命题,努力作整体思考,可能对于不同命题的理解有所裨益;
(6)最后,我仍然欢迎你针对书中的“具体论述”明确提出反驳意见。并且,你可以相信:只有使用严肃的科学语言,从针锋相对的反驳和批评出发,那么,只要争论的双方是真诚和严肃的,最终一定会自然地取得符合于逻辑的理性共识;
(7)不过,我总有一种感觉:你似乎至今并没有较系统地读过这本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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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本洛
2010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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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件人:李卫
发送日期:2010-03-15 12:2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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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答复: Re
杨教授:
按照您对法拉弟定律的修正我们将无法得到关于“自感”的已经经过大量实践检
验过的知识。请您指教
李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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