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封迟复的回信
(2009-04-07)
翻阅以往来信,偶尔发现一封以“一个数理爱好者的求教”为题,著名为“zhimiaozhimiao zhimiaozhimiao@163.com”的大学生于2008年末发来的信件。信中对笔者著述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质疑。可能因为当时需要处理的事情较多,未能即时回复,时间一长也就遗忘了。因此,首先就迟复信件一事向这位年轻的大学生致歉:让你失望了。
现在针对信中所提问题作答如下:
1.您批判“微分几何”为错误的,不知您如何认定一种数学为“错的”,我的意思是,如果微分几何某个证明的步骤在逻辑上不成立,那么相应的结论就错了,又或者,前人认为第五公设不是必然选择,创造出了非欧几何,但这并不表明欧氏几何“错了”,可是您的意思似乎是“从人为认定的无矛盾的公理出发,通过逻辑推理推出结论”这样一种方式错了,是这样吗?
回答:
一般而言,只要出现了矛盾,那么,根据逻辑,就可以断言其错了。针对“非欧几何”而言,它的错误与你最后所述的那种方式大体相近:一旦否定科学陈述的“实体论”基础及其相应构造的限制,接受“约定论”的思想,即允许把某种只能当作纯粹人为假设的“约定或公理”作为构造形式系统的唯一基础,那么,这个形式系统必然内蕴矛盾和悖谬。
可以相信,任何合理的科学陈述并不真正属于该科学陈述的提出者或发现者,而只能逻辑地隶属于该科学陈述所描述的某个特定的“理想化”对象。正如Gauss微分几何的前半段,其中一些正确结论原则上并不属于Gauss,而只能隶属于那个真实存在的二维曲面是一样的道理。(此外,正如不少数学研究者已经认识到的那样,对于Euclid几何而言,其实同样存在逻辑上需要如何进一步严谨化的问题。)一个科学陈述如果缺失“实体论”的基础,那么不仅仅如Kant所述将必然流于空洞,而且还与普通逻辑构造的规律保持一致,任何空洞陈述终将导致矛盾。因此,你所说那种“人为认定的‘无矛盾‘公理”从来不会真实存在。
2.我认同您所说的科学研究物质第一性,和逻辑自洽性的重要,但是一种数学(数学并不属于自然科学),如果仅仅是一种无矛盾的想象产物(自洽但不以真实物质为基础),是否其存在就荒谬呢?数学是否必须有物质基础?
回答:
数学不仅仅是科学陈述的工具和语言,它还是自然科学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。依照西方哲学某些经典认识,把数学视作“纯粹思维”的观点是不正确的(相关理由上面已经大概提及)。
3.关于流体力学(也是鄙人的专业),我承认理论有有限论域,您认为ns方程不能描述湍流(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),首先我认为这不无道理,但是对于现在用数值求解ns方程算的某些湍流问题与实验相吻合,您怎么看,是否只是一种巧合?
回答:
既然你较仔细地看过《湍流及理论流体力学的理性重构》一书,那么,我们反过来思考这一问题。
(1) 任何一本经典的流体力学著述都承认:Navier-Stokes方程只能描述较简单的层流运动,只有Reynolds方程才能描述较复杂的湍流运动。于是,从纯粹“形式逻辑”的角度考虑,可以断言:永远不可能从描述简单现象的形式表述出发,仅仅使用“演绎逻辑”的推理方法,推导出用于描述复杂运动的形式表述;
(2) 但是,在《理性重构》一书基本方程是构造性的,渊源于被描述的理想化物理实在。并且,如该书页86所述,在某些特定条件下,重新构造的一般性动力学方程与Reynolds方程形式上更为一致。于是,正如你所述,一些经验事实结果与理论分析是一致的,那么,恰恰验证了这样一种源于物理实在的重新构造是合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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